我自深渊来_我自深渊来 第14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我自深渊来 第14节 (第2/2页)



    ??陈婕:“曾队,老大是在诈卢鑫达吗?”

    ??不知不觉,她对李瓒的称呼已经从生疏的‘李队’换成颇为亲近的‘老大’。

    ??老曾:“对。”

    ??“有用吗?”

    ??“看结果。”顿了顿,老曾继续说:“有用。卢鑫达贪财但是性格软弱,他被关了一天,又经过专业审讯,谎言一再被戳穿,心理防线跟着不断降低。碎尸照会刺激他对凶手的恐惧和对女友的愧疚。差不多两个小时,李队的恐吓就能见成效。”

    ??陈婕亲眼看着卢鑫达在两个小时内的心理变化。

    ??从镇定无感到面对肖华血淋淋碎尸照的惊惶不安,从痛哭流涕到恐惧万端,最后心理崩溃。

    ??老大是真厉害!

    ??她惊叹不已。

    ??*

    ??惨白的灯光里,卢鑫达面容憔悴,目光无神,嘴唇干裂。

    ??他断断续续的说:“大概是24号,11月24号。肖华忽然告诉我说她发财了,我一开始不信,过了一周,她赚了四万,又过两天赚了两万。我、我眼红,也想赚大钱,但肖华不肯告诉我!她藏藏掖掖就是不肯说,所以我跟她大吵一架。”

    ??李瓒:“后来你知道她那钱怎么来。”

    ??“对。”卢鑫达点头:“我翻她手机记录、皮包,还跟踪她。”

    ??李瓒:“她手机有记录?”

    ??“没有。”卢鑫达说:“她很谨慎……我只在她的皮包里发现一张纸。纸上写着‘我偷走了你的秘密,拿50万来赎。’”

    ??卢鑫达抬头,在李瓒三人的注视下一字一句说:“我偷走了那张纸条,藏在袜子里。”

    ??闻言,陈婕立即过去翻找他的袜子。

    ??老曾:“是威胁勒索。”

    ??李瓒:“这秘密得多不能见光才那么贵。”

    ??“找到了。”陈婕将那巴掌大的纸条拿过来,说:“只有一句话。”

    ??李瓒接过那纸条,上面没有任何提示信息,他便接着问卢鑫达:“除此之外你还知道什么?”

    ??卢鑫达摇头:“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??李瓒:“你想利用这张纸条继续威胁勒索,证明你知道被肖华勒索的对象是什么人,或者你有渠道将这纸条送到对方手里。”

    ??卢鑫达:“我其实不知道,但是我知道被勒索的那个人就住在7栋。”

    ??“11巷7栋,肖华住的那栋楼。”陈婕说:“那栋楼独居户不多,非常容易排查。”

    ??会议室内,众人围过来讨论碎尸命案。

    ??老曾分析道:“那栋楼的租户基本是外来务工者,本身没多少积蓄,然而肖华觉得对方拿得出50万,说明这人有钱。假设他的钱来路不正,再推测他就是凶手,那么他就是一个穷凶极恶且很可能具有犯罪经历的人。更可怕的是他的犯罪经历没有被发现。这是个擅于伪装自己的人。”

    ??“但是,”老曾接着说:“他为什么选择租用六联的农民楼?他有钱,完全可以住高档小区,保密性更好、更便于他的伪装。”

    ??陈婕:“如果这人其实有案底呢?”

    ??老曾:“那他应该选择对面的牵手楼,那里鱼龙混杂而且没有普及租户身份证登记的规定,监控摄像几乎没有。”

    ??他转头问李瓒:“你有什么看法?”

    ??李瓒其实对‘秘密’更感兴趣,不过他说:“有个人符合推测——”

    ??“谁?”

    ??“房东。”

    ??闻言,在场众人面面相觑,等着李瓒继续说下去。

    ??李瓒:“房东独居,有钱、有楼。现在越来越多的出租房为了安全都会安装很多监控,但她那栋偏偏没有安装。她可能身患残疾,双腿需要靠助行器支架才能正常行走。”

    ??“双腿残疾迷惑肖华,令她降低防备心。而且长年累月的行走不便锻炼房东的臂力,所以她可以掐死一个健康的高个女人并分尸。同时,她没有驾证,不能开车,行走不便,所以抛尸老井。”

    ??“碎尸目的和抛尸原则相悖是因为她根本做不到远距离、多行程的抛尸!”李瓒当即下令:“现在出发去她家,应该还能找到痕迹。”

    ??其他人听令,纷纷起身鱼贯而出,行动整齐有序并且迅速,仿佛相似情形已经发生过很多次。

    ??陈婕跟着老曾抓起手枪和外套,脚步匆匆的进行她作为刑警的第一次出警捉捕犯罪嫌疑人。

    ??不知为何,竟觉得新奇激动。

    ??恰在此时,外出回来的季成岭撞开门气喘吁吁地喊道:“我有新线索——张富青的女儿被绑架而绑匪要求他交出肖华藏起来的东西!!”

    ??闻言,刑侦办所有人停下手头工作或脚步,齐齐看向门口的季成岭以及他身后带回来的陌生中年男人。

    ??李瓒捏着手指,看向张富青,后者焦急而无助的祈求:“救救我的女儿!”

    ??*

    ??东城区大福街道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